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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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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坟花冢 上传于:2024-07-21
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细则httpwwwlawlibcomlawlawmlaspbbdw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号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年月日市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市长二七年十一月五日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供热管理工作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是本市供热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市供热管理工作第三条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热工程应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在按规定报请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或核准前应当报请供热监管部门批准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项目的申请文件二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条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七条中的供热工程是指一热电厂热源厂锅炉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二热交换站和中继泵站工程三热网工程四既有建筑供热改造工程第五条供热锅炉房及其附属设施是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和改变其使用性质需要拆并改造的原用地应当优先作为热交换站和泵站用地第六条在集中供热管网敷设范围内供热单位有能力提供热源的不再批准新建供热工程确需新建使用清洁能源的供热设施的用户应将有关供热设计资料报送市供热监管部门备案因环保治理需要拆除锅炉房原用户需要第二次入网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再次收取入网配套费第七条新建房屋配套供热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其承担的设计和施工工程应当在其资质和业务范围之内二工程设计文件应当经本市建筑审图机构审查合格三室内采暖系统应当达到分户循环分室控温户外控制和按表计量的要求四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第八条原有房屋进行供热设施改造时应当按照本细则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同步进行供热系统的分户控制和节能改造第九条庭院供热管网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规范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将相关材料报供热监管部门第十条建设单位申请用热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用热手续一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供热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用热申请供热监管部门依据城市供热规划向申请人出具用热选址意见书确定供热单位有特殊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另行约定二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热监管部门出具的用热选址意见书与申请人签订入网协议办理入网供热手续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供热第十一条凡纳入集中供热管网范围的建筑工程供热单位应当全程参与其供热系统的设计施工过程安装供热设施的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应当有供热监管部门和供热单位参加安装供热设施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必须按照供热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第十二条采用自供方式取暖的用户其采暖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本市的行业标准及规范在不影响邻里采暖的同时应当保证用热安全第十三条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更新改造责任按照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划分其他情况执行下列规定一入户室外的供热设施包括楼房地沟和管道井中的供热设施二工程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护更新改造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三工程保修期满后供热设施的维护更新改造费用应当计入热价成本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因建设单位使用不合格设备材料造成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的建设单位继续承担维护更新改造费用四经市政府确定实行分户控制一户一表改造供热设施的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供热企业和用户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市政府另行确定第十四条供热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设施折旧费审查制度和供热成本公开制度对供热单位提取的折旧费进行年度审查并将供热成本予以公开第十五条供热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特许经营者签订供热特许经营协议供热特许经营协议应当使用建设部制发的示范性文本第十六条本市供热特许经营期限不得低于年第十七条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应当优先考虑供热质量好信用度高投诉率低供热设施良好运营安全管理先进的集中供热单位第十八条供热单位应当提前做好供热设施的维护更新和改造工作保证各项指标符合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的要求供热过程中供热单位应当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障供热设施正常运转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时供热单位应立即通知用户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第十九条供热单位相关管理运行维护的人员应当经过供热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技术和安全培训符合正常安全供热的要求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户在供热前一个月可以申请停热供热单位应当为其办理停热手续一实行分户控制并且达到室外控制要求的二用户同意由供热单位拆除锁闭室内供热设施不影响邻里供热的停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的基础热费办理永久停热手续的用户不交纳基础热费如需再次用热的应当补交历年所欠基础热费基础热费是指保证热网正常运行的成本费用第二十一条供热价格规定的建筑物层高应以米为标准米以上的超高建筑安装采暖设施的地下室和未计入房屋产权证面积的阁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安装供热设施的车库应当按照居民供热价格交纳热费第二十二条热费的交纳有供用热合同的按合同约定的办理因供热单位原因未签订供用热合同出现用户室温质量不合格的供热单位承担责任因用户原因未签订供用热合同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热费原则上以采暖期为单位一次性收取供热单位同意分期交纳的可以分期收缴二热费应当按房屋产权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和实际使用用途收取对于没有房屋产权证的用户应当按照供用热双方认定的面积标准收取三交费逾期之日自供热单位按照法定供热时间供热后的第天起第二十三条用户应当按照合同或本细则规定的供热期限交纳热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热单位可向供热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供热监管部门核准可以停止供热并提前天告知用户供热监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日内作出决定一实行分户控制的用户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时交费的二因不可抗力供热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停热的停热期间用户已交纳的热费供热单位应当向用户退还供热单位采取停热措施应当依据国家技术规范保证供热设施的安全第二十四条供热监管部门应当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室温检测机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满足全市用户和供热单位的投诉测温要求第二十五条供热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单位信用档案对违反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供热单位供热监管部门应当采取应急强制接管措施对于被接管供热单位的资产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委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被接管供热单位进行资产评估二被接管供热单位应当向供热监管部门出具资产证明原始凭证和材料确定出资比例三供热单位收取的城市供热配套费是政府对于全市供热基础设施的投资应当从被接管供热单位总资产中核减四供热监管部门对被接管的锅炉房及其供热设施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制度有关规定确定新的经营者同时对被接管供热单位按照评估结果和出资比例予以补偿第二十六条因环境治理或城市整合供热资源需要拆并分散锅炉房分散锅炉房所有人应当积极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供热监管部门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供热市场监管力度供热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二不按照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致使供热市场秩序混乱的三不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理投诉的四不按照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五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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