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 年版)
税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于 年 月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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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税人公束: 和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会计主管 受理人:
坟表日期; 年月 受理日期; 年月
国家税务总局用抽
表单说明
、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
(一) 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
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首清算、财政调库”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二) 报送要求
月《季) 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记得税月《季) 度纳税中报
表 (A 类,2015 年版)》报送,月《季) 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蔓总机
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 (季) 度纳税申报表 (A 类,2015
年片)》报送。
年度江算清缴申报时,本表与《国家各务总局关于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中报表 (A 类,2014
年版)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3 号) 中的 Al09010 表是一致的。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
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钠税申报表 〔A 类,2014 年版)》报送,年度终了
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纳税申报表 〔A 类,2015 年版)》报送。
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税款所属时期"月《季) 度中报填写月《季) 度起始日期至所属月《季) 度的最后一日。年度申报填写公历
1月1日至12月31上日。
2“总机构名称”" “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全称-
3“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 位).
4.“应纳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届时期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
“总机构分捧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江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 25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