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编号:
出租方(甲方):
证件号码(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码(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相关事宜,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
1.1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所有或有权出租的位于市房屋(房屋产权证编号: )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产权证明及交割清单见附件并保证在本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有任何第三方对上述房屋的产权提出异议,或者影响到乙方对该房屋的正常使用。如有第三方主张房屋产权或使用权,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并返还乙方已经支付但未发生的租金,还应赔偿乙方装修及其他损失。
1.2 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区域作为用途。
二、免租期(含装修期):
免租期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内免付租金,但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
3.1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年。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在租期届满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设备及交房时附属配备设施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3.3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前 30 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视为甲乙双方同意续租,双方应就续租事宜在租赁期满后一个月内重新签订协议予以确认。
四、租金、保证金
4.1 租金:人民币元/平方米·月(含税),则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含税)。
4.2 租金每月支付一次,首期租金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且收到甲方开具发的正规发票后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其他付款周期为乙方于每周期起算之日起10日内且收到甲方出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后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4.3 租赁保证金相当于1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应于收到保证金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收据给乙方。乙方无8.2条约定的违约行为的情形下,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不续租时,甲方应与乙方共同清点室内设备设施;在设备设施良好(正常损耗的除外),且乙方结清本房屋使用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费、电费、电话费等)后搬离租赁房屋的当日,甲方应返还保证金给乙方。如甲方不按时退还保证金,每逾期一日,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2倍支付利息给乙方。
4. 4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
4.5乙方不支付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任何款项。租赁房屋所涉及需要交付的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等按照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管理协议交付。
4.6 甲方保证以上账户信息真实准确,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顺利打款或出现打款错误的,后果一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 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供房屋的产权证书及房屋的有关材料给乙方核验,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书和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性质符合乙方的租赁用途,水、电的容量能满足乙方的需求,保证房屋本身不存在消防、质量问题,已经按照正当程序验收合格。
5.2甲方应当在年月日之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否则,应按照合同8.1.1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3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区域,协助乙方提供一切与物业注册手续相关材料、文件,并确保前述证明文件在租赁期内真实有效。
5.4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如甲方拒绝配合乙方办理备案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正常设立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和办理税务登记、遭受行政处罚等)都由甲方一概承担。
5.5非因乙方的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责任,并及时安排修缮工作。如乙方提出修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不安排修缮或乙方无法通知甲方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修缮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在租金里扣除。
5.6租赁期间,如甲方确实需要对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部分)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可能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需要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如在改建、扩建或装修过程中,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减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期限内对应的租金,给乙方带来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其他损失。
5.7租赁期间如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本出租房屋的所有权,须提前15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应当确保受让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出租方的全部义务。如乙方已经交付租金给甲方,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日期在租金所对应的期限届满之前,对应所有权变更之日至该交付租金对应的租赁期限期满之日期间的租金归属,由甲方与受让方协商解决,与乙方无关。
5.8 租赁期满后或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应按照4.3条约定退还保证金,如逾期退还,应按照4.3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1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6.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确实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或对承租区域的主要结构及装置进行任何改动、改变或调整的,须经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如须)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如须)方可进行,合同双方可就此另行签订协议。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如须)批准后,乙方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3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6.4 乙方在承租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以将其承租区域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
6.5 甲方在对该房屋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但甲方的检查、维修工作应在不影响乙方日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
6.6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期内未发生8.2条约定的严重违约情形,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7 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或合同提前解除的,无须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且有权拆除自行装修涉及的装饰物。如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可以拆卸的装修物,可以与乙方协商折价受让或免费转让。
七、免责条款
7.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7.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7.3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七日】(7)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7.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对本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三(3)个月,并且双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启动终止本协议的程序。
八、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8.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以下约定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8.1.1甲方延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月租金5%的违约金给乙方,相应的免租期、租赁期限顺延。如超过15日(含15日)还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8.1.2 交付的房屋状况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房屋,甲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使房屋满足约定的条件。因此而延期交付房屋的,按照8.1.1条约定处理。
8.1.3房屋主体存在重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消防、质量问题),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承租目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1.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支付2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给乙方,且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8.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应按照以下约定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8.2.1 未经甲方同意而转租的,乙方应及时纠正该行为,甲方有权利没收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乙方在甲方通知纠正转租行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仍不纠正该行为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8.2.2 甲方无任何过错,乙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利没收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且有权利解除本合同。
8.2.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甲方有权利没收乙方交付的保证金,如给甲方带来损失,保证金无法弥补的,应就赔偿差额部分承担责任。
8.3 合同解除的情形
8.3.1双方无过错解除合同的情形。此种情况下,合同解除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保证金和已经支付但未实际发生的租金:
(1)租赁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对续租无法达成一致的。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8.3.2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另一方行使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权的。如乙方按照约定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