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规范招标活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的招标管理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集团公司对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项目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招标人公开交易条件和要求由若干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招标管理包括招标范围与权限招标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实施等全过程监督与管理第四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第五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二合法合规合理务实有效三集约受控竞争择优选商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部招标办为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设在物资采购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的审核审批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维护四负责集团公司内部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管理五指导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的招标工作六协调处理招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第七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招标管理的相关工作其中规划计划部负责重大招标项目的立项年度投资计划依据的审查法律事务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负责处理重大招标项目的法律纠纷监察部负责重大招标项目的运行监督负责招标活动中违纪违规事项的处理和责任追究审计部负责重大招标项目的审计监督第八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管理权限内招标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实施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审批三负责编制本专业招标技术规格书标准文本四负责本专业招标评审专家人选的推荐五协调解决招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第九条所属企业应当明确招标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本单位招标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实施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审批三负责总部管理招标项目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的报批四负责招标评审专家库中本单位专家的管理与信息维护五负责本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管理六负责组织本单位重大招标活动七指导监督检查本单位招标工作八协调解决本单位招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第十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具有工程物资服务采购权限或职能的部门或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招标业务上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监督与指导第三章招标范围与权限第十一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中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二单次采购估算额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其他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三单次采购估算额低于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标准但年度范围内同类项目总采购估算金额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四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需要招标的项目除上述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所属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单位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并报总部招标办备案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招标项目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集团公司商业秘密而不适宜招标的二抢险救灾等应急项目而不适宜招标的三潜在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商少于三家的四需要采用不可替代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影响功能配套性的七集团公司内部企业自身具有相应资质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服务并具有明显优势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的八与原设备配套或维修用的部件或零件的九已通过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招标并在有效期内的十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商框架协议中对工程物资或服务采购有明确约定的十一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有特殊要求不宜招标的前款所列情形称为可不招标事项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按照招标项目性质和单次采购估算额将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二三类一类二类招标项目由集团公司总部管理三类招标项目由所属企业管理第十四条一类招标项目包括一单次采购估算额在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含工程承包项目二单次采购估算额在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物资采购项目三单次采购估算额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服务项目四总部机关单次采购估算额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物资采购服务项目五总部集中采购项目及其他应纳入总部管理的招标项目第十五条二类招标项目包括一单次采购估算额在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项目含工程承包项目二单次采购估算额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亿元人民币以下的物资采购项目三单次采购估算额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服务项目第十六条三类招标项目包括一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以外的招标项目二集团公司总部授权管理的其他招标项目第十七条一类招标项目在招标前所属企业应当将招标方案报总部招标办总部招标办根据招标项目涉及专业和管理特点会同规划计划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专业分公司审核后予以批复评标结束后所属企业应当将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报总部招标办总部招标办会同规划计划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专业分公司对招标过程进行规范性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二类招标项目所属企业应当将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报主管专业分公司审批同时抄报总部招标办备案三类招标项目由所属企业自行管理所属企业报总部及专业分公司审批的招标项目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应当先履行本单位内部审批手续并由本单位招标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第十八条总部机关招标项目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应当在招标人初审后报总部招标办审核同意对于重大招标项目总部招标办应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审批总部机关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物资服务招标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管理第十九条依据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可不招标的项目在履行审批手续时应当提交不招标的事由和采用其他方式的实施方案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过程监控第四章招标评审专家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对招标评审专家实行总部和所属企业两级管理按照统一标准建立统一的招标评审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并实施动态管理第二十一条总部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人选由有关部门专业分公司或专家所在单位推荐并经专家本人同意报总部招标办批准所属企业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由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第二十二条招标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三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八年及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第二十三条招标评审专家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参与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有关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的审核工作二承担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提出评标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责任三参加有关招标质疑问题的审议四向有关部门反映招标项目评审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十四条招标评审专家参加有关招标工作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二恪守职责严守秘密廉洁自律三客观公正公平地参与招标评审工作四与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六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第二十五条招标评审专家承担的招标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对招标评审专家的能力水平诚信等方面进行考评对考评不合格者或在招标活动中严重违规违纪者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并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五章招标代理机构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统一业务管理总部招标办参照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认证制度对集团公司内部招标代理机构实行集团公司甲乙级资格认定颁发统一的资格证书有效期三年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甲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机构队伍和业务建设第二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三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四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或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九条总部招标办和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内部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并每年对其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业绩考评内容包括代理业绩情况机构人员情况质疑及有关问题处理情况资料保存管理情况等业绩考评不合格者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第三十条总部招标办每年一季度公布认可的集团公司内部及外部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作为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依据第六章招标实施第三十一条招标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组织实施一已列入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或财务预算安排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复资金已经落实初步设计批复前的提前招标项目已获得投资主管部门批准二招标所需的技术标准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已经确定第三十二条招标项目应当按照不高于批准的概算投资额度或财务预算额度进行限额招标超额的作废标处理特殊情况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投资或预算管理部门审批第三十三条招标实施中招标准备发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等环节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执行第三十四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公开招标本办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集团公司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二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三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采用公开招标的应当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在集团公司指定信息平台发布招标信息并按管理权限履行招标方案备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审批手续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通过集团公司指定信息平台发布招标信息并按管理权限履行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的报批及备案手续邀请的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应当优先在集团公司相应的资源库中选择第三十五条招标项目优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并按管理权限取得招标管理部门资格认可的可自行招标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从总部招标办认可的名单中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第三十六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可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采用邀请招标的资格审查可列入评标内容与评标工作一并开展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组织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方案应当说明招标项目依据招标数量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时间要求估算金额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和理由评标及授标原则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等委托招标的应当提出拟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招标的应当列出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及理由产生方式等第三十八条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采用国家有关部门或集团公司颁布的标准文本并优先采用集团公司颁布的标准文本集团公司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要求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并应优先满足企业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第三十九条对于采用邀请招标且不涉及编制技术方案的经常性项目在征得全体潜在投标人同意后可适当缩短商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但最短不得少于五日第四十条招标文件履行审批手续后可按成本价向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使用招标费用不得乱收乱支第四十一条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需要设置标底的标底的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当与招标文件完全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标底的确定标底在开标前密封保存不得泄漏标底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名单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提出其中业主招标机构等代表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为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应当从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并应当兼顾区域和专业技术特点评标委员会名单按招标管理权限报招标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第四十三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形成评标报告评审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签署相关承诺书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第四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形成招标总结并附评标报告按管理权限履行报审手续第四十六条拟授标建议审批通过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同时在集团公司指定信息平台发布中标信息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油法字号办理合同审批或授权手续第四十八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招标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和归档工作第七章监督与责任第四十九条集团公司招标实行由法律监察审计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把关的机制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法律监察审计部门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对招标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第五十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招标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第五十一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员工对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举报人依法进行保护第五十二条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及各级管理人员招标工作人员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泄密或误导干扰评标与投标人串通损害集团公司或所属企业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油监号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外部招标代理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除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取消其在集团公司的招标代理资格并在集团公司指定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投标人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其退出投标已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集团公司指定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总部招标办负责解释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国内工程建设项目及物资设备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油计字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