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工作的通知
韶人社〔2010〕92号
各参保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7月15日起开展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时间
2010年7月15日至9月10日为本年度审验时间。
二、审验对象
2010年6月30日前仍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三、审验办法
(一)离退休人员由原单位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的,通过单位调查核实审验。请单位或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于8月6日前携U盘前往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待遇核发科(股)下载《2010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花名册》(下称《资格认证花名册》)。离退休人员5人以下(含5人)的单位可选择领取《资格认证花名册》纸质表格办理生存认证。
(二)单位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调查核实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后,在《资格认证花名册》审验标志栏上进行确认,对符合领取资格的人员不需在名册上进行操作,结果默认为审验通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