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二:
异地居住离退休(遗属)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个人社保编号:
发出认证请求机构联系方式(请求协助认证行业(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单 位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离退休(遗属)人员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户口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址
邮 政 编 码
联系电话
离退休(遗属)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情况(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健康情况
协助认证机构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认证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身份核查。
3、此表请在每年要求时限寄回离退休(遗属)人员原所在单位汇总上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超过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此表寄达后再予补发。
4、协助认证机构系指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个人编号指省社保局离退休人员数据库的个人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