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落座于 ;位于 层共 层房屋结构为 室 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现有家具和电器设备以交付乙方时为准,不再做添加。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采取押一付三(押一个月租金,付三个月租金)的立租方式。租金按季度结算,由乙方于每个新季度开始的前一个月的约定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盗和水、电、气安全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疏忽大意造成甲方和租赁房屋相关业主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天然气费
3、固定电话费
4、宽带费
5、有线电视费
6、租赁期间根据当地政府规定新增费用(如卫生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
第八条:租赁期满相关事宜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第九条:因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