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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厢情愿愿赌服输 上传于:2024-05-28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医务处请示报告。 (一)发生严重工伤、重大群体事故、中毒、意外伤害、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多科室力量抢救患者、伤员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 (三)紧急手术而患者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首次开展重大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应用。 (五)发生医疗事故、严重差错或发生重大事故、隐患等重大医疗不良事件。 (六)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及自杀和伤人迹象的患者时。 (七)科主任、医疗小分队成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议、接受院外任务时。 (八)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九)患者死亡,申请进行尸体解剖。 (十)发生急性中毒和严重职业病。 (十一)发生输血反应或输血错误。 (十二)重要患者病情变化报告:收治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重要领导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及其他有影响的人士住院,涉及外宾的抢救。 (十三)急诊室重大抢救,各科室危重患者抢救。 (十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院办请示报告。 (一)重大经济开支报批。 (二)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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