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社会保险登记表(第一部分)
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单位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工商登记地
陕西省□ 西安市□ 其他□(请注明)
工商执照
工商执照种类
法人有限责任公司□ 非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或分支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 法人公司□ 非法人公司或分支公司□
工商注册号码
成立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单位类型
企业□ 事业□(企业化管理□ 非企业化管理□)社会团体□ 其他□(请注明)
经济性质
国有□ 集体□ 股份□ 外资□ 个体□ 其他□(请注明)
行业分类
1.农林牧渔□ 2.采掘业□ 3.制造业□ 4.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 5.建筑业□ 6.地质勘探、水利管理□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讯业□ 8.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9.金融、保险业□ 10.房地产业□ 11.社会服务业□ 12.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3.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 14.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5.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 16.其他行业
单位分类
一类□
二类□
三类□
主 要 经
营(业务)范 围
隶属关系
中央□ 省属□ 市属□ 区县属□ 街道□ 外地□ 其它(请注明)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信息
姓 名
社会保险专管人员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其他信息
隶属部门
基本帐户开户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
人民银行□ 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 城市信用社□ 招商银行□ 华夏银行□ 光大银行□ 商业银行 □其它(请注明)
户 名
开户行
全 称
基本帐号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制 2008.11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社会保险登记表(第二部分)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税务机关信息
西安市地税 分局 科
地税管理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税登记证号
申请社保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在册职工总人数
退休返聘人数
非城镇户口人数
未转移社保关系人数
其他
社保登记类型
新立户□ 分户□ 并户□ 整体转入□ 重新登记□ 其他
初次参保人数(人)
初次缴费总基数(元)
初次参保时间
备 注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职工生育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险种
缴费人
品目代码
费率
社保各险种编号
社保经办人
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
养老保险
单位
83000101
20.0%
个人
83000102
8.0%
失业保险
单位
84000101
2.5%
个人
84000102
1.0%
医疗保险
单位
85000101
7.0%
个人
85000102
2.0%
工伤保险
一类单位
86000101
0.5%
二类单位
86000102
1.0%
三类单位
86000103
2.0%
职工生育保险
单位
87000101
0.5%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社保工作码
登记审核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地税管理科(盖章)
专管员
年 月 日
地税基金科(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社保中心(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
注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制 2008.11
填表说明
1. 此资料用于用单位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社保中心)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时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此说明。
2. 各种表格填写请用蓝、黑钢笔,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晰。可以通过领取复印、下载方式获得。
3.《社会保险登记表》(共两部分组成,必要时可分别使用)一式四份,社保中心、地税管理科、地税基金科、单位各一份;人员花名册和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社保中心、单位各一份。为保证清晰,应向社保中心提交原件。
4. 根据单位成立时的情况,分别填写工商登记和批准信息。表中涉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批准文件有关的内容的,填写时须与相关证件保持一致。
5. 所有表格,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经办人签名,此外《年度单位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基数申报表》还需每个当事人签名确认。
6. 表中“单位类型”和“经济性质”用于社会保险登记的统计。“行业分类”用于确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此栏参照《工伤保险单位行业分类表》(见附件),由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填写。
7. 主要经营范围根据工商执照(或批准文件)所列项目填写。
8. 表中“社会保险专管人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社会保险事务的人员。为方便联系,表中“人员信息”栏请填写准确,所提供的电话号码为有效联系方式,有分机的请填写分机号码。发生人员变动的请及时到社保中心办理变更。
9. 表中以下号码由单位填写:“工商注册号码”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批准文号”指由上级单位同意设置的文件的文号;“地税登记证号码”指地税税务登记证上的15位代码;“地税管理代码”指在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时,地税机关分配的7位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以下号码由社保中心负责编填:“社保工作码”办理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后,为今后工作方便而编制的一个简易号码;“社会保险登记证号”为《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号码;“险种编号”是为与其他地市社会保险业务接轨,按照各险种的要求而编制。
9. 登记时可到社保中心领取或下载表格,填写完成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