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 2017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云南养老金
具体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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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月31 日讯,【云南省 2017 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云南
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驻滇
企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 2017
年调整退休 7 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7] 30
号) 要求和人、两部对我省的批复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从2017年 1月1 日起调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
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退休人员调整
(一) 调整范围
1.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
取基本养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
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2016年 12 月31
昕年满 70 周岁不满 80 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
金30 元; 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
老金50元。
(之) 对退休时单位驻地在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 《个体
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别按下列标
准增加基本养老其他类地区和一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
每月增加 5 元,二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10 元,
三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15 元,四类地区企业
月31 日年满 70 周岁不满 80 周岁的退体人员,每月增加基
本养老金 30 元; 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
基本养老金 50 元。
三、所需资金及来源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
补助外,其余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县 (市、
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 调剂,
确保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