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租赁合同
1.合同双方
甲方: [餐厅名称/个人姓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租客名称/个人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2. 租赁物
甲方与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地址]的餐
厅 (以下简称“租赁物”) 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物的具体面积、配置及设备陈列情况详见附件 1。
3.租期
租赁期限为[时间]自[日期]起至[时间]截止。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
届满前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租赁续约的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同意。
4租金
乙方应在每个月的[日期]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金额]元人民币 (以下
简称“租金”) 。租金包括基本租金和管理费,乙方应按月缴纳。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
租赁合同。
5. 押金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金额]元人民币作为租赁押金。租任期届满或终
止时,租金及押金将全部返还乙方。如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甲方
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据该损失数额抵押乙方已交的租金、押人金或
直接扣减押金。
6. 使用权和管理权
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权。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及
配套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或改变原有的装潢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
维修或更换,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对租赁物享有管理权,负责对租赁物、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日
常维护保养,提供必要的维修服务,并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卫生和环
境卫生。甲方对防火、监控、保安等保障措施的投入需要在两份合同
中明确。
7, 合同变更和解除
如乙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合同变更应经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