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委托制作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住所: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及编码:
乙方(受托方):
住所: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及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推广歌曲的创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作词;
作曲、配器(编曲);
MIDI制作:
演唱、录音;混音、合成。
费用
每首歌曲制作录制混音成品费用为: 元,大写: 。
共: 首。
以上全部费用共计: 元,大写: (含税) 。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歌词创作和修改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始进入旋律创作、配器、编曲、演唱录音程序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 %,即¥ 元(大写: )。
全部录制、混音制作完成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将成品交付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给甲方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总金额 %的余款,即¥ 元(大写: )给乙方。
以上金额的付款均以货币形式支付(电汇、现金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支付形式均可)。
甲方责任和权利
甲方提供文艺精神、背景资料、经营理念、宣传口号及以往的广告用语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乙方必须做好保密),作为乙方创作的参考依据。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协助乙方创作此次所有歌词,最后由乙方完成作品的制作。
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对乙方的各类报告甲方应及时给予反馈,如:歌词创作的意见回复等等,以确保创作如期完成。
甲方对交付的作品具有最终审核验收权。
甲方应按本协议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责任和权利
乙方负责歌曲创作制作的全部流程,包括:文化调研、综合定位企划、作(填、改)词、作曲、编曲、配器、演唱、录音、整体合成、制成标准CD格式光碟及音频WAV格式。
乙方应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为甲方创作企业歌曲的工作中,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全部工作。
乙方提供歌曲版权使用证明给甲方。
制作程序
第一阶段:歌词创作、审阅歌词、修改歌词、定稿。
第二阶段:旋律创作、编曲、配器、演唱录音、审听、定稿。
第三阶段:混音合成、制作母版CD。
制作日程
歌词创作: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包括修改)
旋律创作、编曲配器: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成。
演唱录制制作: 年 月 日前。
终审: 年 月 日前。
备注:在交付作品期限内,根据创作、沟通、修改和完善等需要,期间的日程可灵活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