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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我滚 上传于:2024-06-12
出口报关和报检的时间地点: 出口货物应于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向海关申报 出口企业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向产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 案例分析: 1、保险案例: 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FOB合同,买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装运码头的途中出现意外事故并造成10%的货物受损(属于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损失),事后卖方以保险单含“仓至仓”条款为由,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单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卖方于是请买方出面以买方名义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样又遭拒绝。 案例解析: 保险公司只对其承保的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向拥有保险利益的被保险人同时又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人赔偿损失,否则有权拒赔。 本案例中保险公司拒赔卖方是因为损失发生时其拥有保险利益,但不是保险单的被保险人或合法的受让人,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买方虽然是保险单的被保险人或合法的受让人,却对货物不具备保险利益。 经验和教训: 出口采用FOB、CFR术语时,均由买方办理保险,但买方承担的风险从货物装上船后开始,在此之前买方不具备保险利益,从卖方仓库至码头的风险,保险公司不负责。卖方可通过投保“卖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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