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价和审计区分早在年月绍兴某建筑公司与南京某发包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该工程被列入当年南京市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南京市有关方面派出专员负责工程进度协调项目资金控制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委托南京一家招投标咨询公司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跟踪审价年月工程项目全面竣工交付使用之后发包企业委托的审价机构审定工程总造价为亿余元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在审定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之后发包方尚拖欠原告余万元工程尾款且以各种理由拒付今年月该建筑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仲裁条款向绍兴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欠款在仲裁庭上发包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指出本案工程项目是南京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该项目至今未按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进行审计建筑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不但不协助被告搞好项目审计而且在结算中高估冒算故要求重新进行审计说到这里发包方表现得很有姿态他们表示审计完毕后愿意按审计结果支付工程余款对此建筑公司的代理律师指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价是两个概念所谓审计是指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投产试运行后国家审计机关对项目的投资效益投资质量国有资金运行状况按照审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评价实行行政经济监督的行为所谓审价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根据合同国家定额及有关工程资料对工程结算造价所作的审查核对工作具体到本案工程造价已由发包方委托的具有一级审价资格的审价机构审定且经原被告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对双方均已产生法律约束力本案不应以行政审计为名再拖欠工程款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绍兴仲裁委员会认为在建筑公司依约施工后发包方应及时按约定结清工程款本案工程造价经中介机构审价并由双方盖章确认应当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工程决算并非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必经程序建筑公司要求按有关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决算结算工程款的主张可予以支持最后裁决南京方面支付余万元的工程尾款并承担相应的仲裁费用项目竣工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的区别两者依据不同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发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进行基建审计内容为竣工决算编制依据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本交付使用资产尾工工程结余资金基建收人投资包干结余投资效益评价主要根据国家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无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等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料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的情况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它是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两者标的不同审计以基建项目为标包括资金来源基建计划前期工程征用土地勘察设计施工实施的一切财务收支工程造价审核以单位工种为标的只对单位工程造价的合理负责两者从业人员不同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专业学科审计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而工程造价审核以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目前国家正在实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今后的工程造价审核将以造价工程师为主两者法律效力不同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对其它单位不产生连带法律约束力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两者的目的不同审计定义为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本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行为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公有制投资者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减少投资者滥用职权截留资金转移资金于小金库造成建设资金流失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其职能是一种监督行为工程造价审核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从而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经济效益目的的行为是确定造价的实施过程和行为综上所述根据项目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在依据标的目的法律效力从业人员等方面是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