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1.审批原则:所有的借款必须按照公司授权管理规定,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2.借款原则:各项费用支出性借款须执行“上款不清、下款不借”管控原则,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特批方可付款。
3.清偿原则:所借款项需在拿到付款票据后尽快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长期恶意挂账不还的,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
二、管理制度
2.1 借款用途分类
借款是指为公司开展经济业务而发生的借款;按其具体用途分为:日常备用金借款、公务借款、及其他特殊用途借款等。
2.2 借款适用条件
1.符合上述借款用途的,需通过先预支资金再核销的方式。
2.借款人必须为公司在职员工。
2.3 借款一般规定
1.借款人只能在其所属职责相关范围内进行借款。
2.在发生各类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
3.借款的审核及审批需按授权进行,对借款单内容填列不完整,或未按授权进行审批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借款。
4.借款项目金额必须在预算及资金计划的范围内,对于预算外或超额度的借款,在没有特殊授权审批的前提下,不得借款。
5.借款可通过偿还货币资金和发票报销的形式进行核销。
6.财务出纳需按月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告知借款人的借款余额,以催促还款或核销,便于双方核对确认。
7.员工在离职时,会计必须在离职单上签字,以确认是否存在借款。
8.借款的清偿原则
会计按月统计员工借款情况,挂账 6 个月以上未核销的,会计打印借款余额表与借款人核实,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会计按照未还款金额在当月工资扣除,当月不足以抵扣的,次月扣除,以此类推。
9.借款时,有具体开支清单的,还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