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方式: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向 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投资人民币 万元整,其中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公司总投资比例 %。甲方股份由乙方代为持有并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双方就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行:
股权代持关系的界定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根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