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制作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摄制方)
项目: 视频制作
项目具体名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拍摄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约内容及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 电视广告(专题)片,成片长度 分钟 ,并为甲方提供DVD母碟 4 张。
二.项目摄制时间及工作流程:
[费用详情见附表报价单]
1.整体项目拍摄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算)
2.项目拍摄工作流程
一阶段)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乙方负责提交拍摄草案;
二阶段)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乙方负责拍摄制作流程
三阶段)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乙方负责提交整个拍摄成片
三.项目摄制取费:
1.本项目拍摄,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整,¥ 元整。
2.本合约签署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60%,计人民币 元整,甲方在乙方按照制作要求完成制作并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40%项目制作费用,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拍摄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拍摄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视频脚本需经甲方审定并签字,方可进行拍摄,乙方应严格按照签字后的脚本进行拍摄;脚本签字确定后,如要改动,因改动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成片的后期编辑修改。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凡因甲方原因导致该片无法按期完成或影响成片质量,甲方向乙方提出补救要求时,乙方有权拒绝或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3.乙方在制作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脚本,如果因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或延误交片时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付费;
4.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的商业资料进行绝对保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6.乙方对拍摄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拍摄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拍摄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拍摄制作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拍摄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拍摄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自动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