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房屋出租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地点情况该出租房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三叉街道时尚家园正祥家园7号楼03店面该房屋为基本装修设施为阁楼卫生间铝合金拉门简易厨房大理石地砖地面墙面为水泥漆粉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416平方米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1租赁期为1年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2承租方承诺该房仅作为使用3承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如要继续承租则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房主重新签定合同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壹千元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壹千元另物业管理费每月61元出租方帮助承担30元在每月底前支付第二个月的租金逾期每日承租方须交纳50元滞纳金特殊情况双方协商3如果出租方违约则要给予承租方相当于押金的赔偿如果承租方违约则押金不与退回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以及房屋修缮承租方交纳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等其发生的一切费用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如果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害的则由承租人负责修缮第五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以及终止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收回房屋擅自改变经营用途或经营违法活动的项目逾期1个月不交纳租金的未经出租方同意拆改房屋的转租转借该房屋的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承租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