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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烟 上传于:2024-07-01
因不服司法部所作司法考试成绩无效的决定,吉林省白山市四名考生孙振国、曹立新、武军、王惠斌将司法部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成绩无效的决定,并公布其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实际成绩。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一审驳回了孙振国、曹立新、武军三人的诉讼请求。王惠斌因经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视为自动撤诉。   三名原告并未出庭,法院依照受送达人在外地,可委托送达宣判的相关规定,将委托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向三人送达、宣判。   查成绩却被告知成绩无效   原告孙振国、曹立新、武军诉称,三人于2004年9月18日、 19日在吉林省白山市通化矿务局实验小学考点参加了司法考试。2004年12月初,吉林省白山市司法局通知考试结果时向其告知,因其试卷答案与他人95% 雷同,故“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2004年12月15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向吉林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下发《关于刘岩等33名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被确认无效并给予进一步处理的函》。该函称:“在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评卷过程中,经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你省刘岩等33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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