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与应用
增值税是三大流转税之一,” 在我国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高达40%
2008年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于
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主要的六大变化
国务院在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
称《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增值税大部分属于“生产型增值税”,2008年11
月5日和2008年12月15日,国务院分别对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修
订更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实现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
换。
与旧条例相对比,新条例变化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具体如下:
1. 明确除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额不得
抵扣外,其他包括混用的机器设备在内的其他机器设备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2., 明确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并对其概念进行了界
定;
3. 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具体明确为应征消费税
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
、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淆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 (如小汽
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子以抵扣。
三、调整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同时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原来的工业6% 和商业4色统一降至3% 。
四、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主要是补充了有关
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等规定,取
消了已不再执行的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的免税
五、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和长至15日。
六、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1,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一5000元;
2.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一3000元;
3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一200元-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
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一
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的特点
我国现行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
Er
|售等行业。
联
|值 “上尼,价外计税: 即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园
的。 | 实行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以避免出
特 加重复征税。
点
|
道税,而不是只在某一环节征税。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出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
股份制企业及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他单位。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的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要素,划分为一般纳
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小规
模纳税人标准且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确认为一般纳税人,可以
按规定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 并且会计核算不健
全 (指不能正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纳税
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四、增值税征税范围
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 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 受托方按照委托方
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表失功能的货
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五、税率和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1. 基本税率为 17%,适用于除低税率和零税率货物以外的其他应税货物以
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 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
用煤炭制品:
(3) 图书、报纸、杂志;
级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以下称应税劳务) ,税率为 17% 。
(二)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按增值税基本原理征税, 而是采用按销售额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