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证管理规定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防疫学习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免受不法侵害加强出入人员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兵团二中金科实验中学全体师生和服务人员第二条人员出入以出入证为凭出入证由学校统一负责办理保卫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认真执行第三条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服务人员凭出入证出入教师出入证为红色学生出入证为绿色服务人员出入证为蓝色第四条出入证是全校人员在学校的身份凭证之一出入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不得转借他用不得私自涂改严禁骗取伪造涂改出入证对未携带或未能出示出入证者门卫有权阻止其出入校门第五条学生步行骑车进出学校大门一律主动出示出入证接受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学院正常秩序门卫有权对未携带出入证者批评教育第六条除学校规定节假日外学生外出凭请假卡和班主任签字假条走读生在上课期间同样以请假卡和班主任签字假条外出第七条教职员工出入证在校工作期间和学生出入证在校上学期间有效服务人员出入证每一学期更换一次第八条教职员工离职和学生毕业退学转学必须将出入证交到学校综治办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第九条门卫严格执行出入验证制度对于使用假证他人证件的一律将证件扣留并记录在案第十条新生入学时学院综治办统一免费发放新生出入证由学生本人签字领取不得代领第十一条新入职教职员工凭学校行政部门开具的入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到保卫处现场办理其它人员不可代办第十二条服务人员办理出入证须持负责人出具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另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作登记第十三条临时来校服务人员服务期在三天以上者凭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临时出入证件第十四条因保管不善致使出入证遗失或损坏的交费申请补办学生向班主任部门领导两级审查签章同意凭申请到学综治办补办手续教职员工凭部门领导签字说明补办原因到保卫处自行办理服务人员凭个人身份证件及负责人证明补办第十五条丢失的出入证在补办后又找到时应将找到的原证件交综治办注销一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出入证第十六条补办时间综治办周五第十七条对不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接受门卫的检查无理取闹妨碍门卫正常值勤的校外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辖区派出所处理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学生出入学校门口不主动出示出入证不接受验证或检查的门卫有权对其进行教育无理取闹不听劝告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登记后给予处理严重违纪者视情节加重处分第十九条对于转借冒用或私自涂改出入证的一经发现直接没收出入证件另行补办借用冒用他人出入证者如是学校学生教职工登记给予严肃处理第二十条服务人员出入校门不遵从此规定的详尽登记违纪情形后报办公室视情形扣除其押金部分或全部第二十一条对于伪造出入证的报学校处理以营利为目的伪造出入证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于出入证管理规定同时自行失效车辆出入适用兵团二中金科实验中学车辆出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兵团二中金科实验中学综治办负责解释兵团二中金科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