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 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居家住宅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 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乙方每 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 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若逾期10天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在房屋保证金中扣除硬件租金。
乙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所产生的水、电、气、网络、物业管理等其它房屋使用费用。
六、租房保证金:存放于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其它约定: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2、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电器有2个空调,1个全自动洗衣机)
3、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须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理费 元)
九、违约处理: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