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上海舒展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 商明其 电话。64627063164303330
公司地址: 上海市阅行区江川路 633弄18 号 101 室
乙方 (姓名)
户口地址 --
现住址 一
身份证号码 周定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晤、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鉴
定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自 年”月 日起在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_B超至 年 月日.
二、用工单位《芭实际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 为乙方出资专业技术培训的,应另签服务
期协议。该服务期限超过本合同的部分,即为本合同期的补充期限-
、本合同期清,自然终止。乙方感意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清一周前,向甲方提出
书面申请,甲方愿意续订的,双方可续订劳动合同。 乙方未在劳动合同期清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
的,视为乙方不原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现将乙方湄到 《用工单位)。从事- 工作。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保质保最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合同期内,乙方在被用工单位辞退,乙方仍继续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的,甲方可将乙方派中
到其它用工单位工作。工作地址,上海地区与竹展劳动公司有劳务协议或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处。
乙方不同意派才到其它用工单位工作,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同意派得到其它用工单位工
作 《应填写同意书确认) 但实际又不展行的,视为自动离职。
三、用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调
动。
四、用工单位因符殊原因;如天灾、地震、厂房扣迁等情况。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调动、搬迁-
如不愿随用工单位搬迁的,要按规定提前写书面辞职书,办理好离职手续,退还用工单位物品-
第三条 劳动保护
一、用工单位适用国家标准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
二、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曲.
三、乙方应加强卫生、安全防范意识,按国家规定使用劳防用品,严格尊守用工单位的卫生、安
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一、乙方岗位实行,1 标准工时制,2 综合工时制,3 不定时工时制, 4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5计
件工时制。由用工单位决定〔选定在编号上划图),由用工单位决定-
二、乙方应遵守用工单位的工作时间的有关规定,如表特殊情况,按用工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办理手续。
三、用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无正当理由应了加班。未经用工单位同意,乙方
自愿加班的,意方或用工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
、乙方享有国家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休优日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于每月__日左右支付乙方工资。遇双体日顺延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
、甲方或用工单位按本市规定,为乙方缴纳。1 城镇社会保险费,2 小城镇社会保险费; 3 外
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金,4 失业生育工伤保险金,S 商业医疗意外保险费,6 不震缴纳社会保险
金。7 城镇小三金,8 小城镇小三金 和定编号上划国)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拘
作规程或规定,爱护用工单位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如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
视情节轻重,给乙方警告、记过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严守用工单位的秘密、知识产权、竞业限制的规定,不得进露用工单位的生产技术、经
营管理、商业信息等秘密,不得自经营或到同类业务的用工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
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它用工单位工作。如违反,用工单位按规定处理。(保密协议由用工单位
与乙方另签)
第八条 解除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与乙方立即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三天至三天以上的。
3、严重违反用工单位或四方员工守则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莱,给用工单位或四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任务和寺成严重影响,经方或用工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6、以不真实身份、证明、隐及健康状况、虚假信息等其它合诈手段使订立劳动合同而无效。
7、仿造、涂改有效任证、虚报个人费用、盗窒或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或其他员工财物的。
8、用隔丹手段从公司获取不正当旦劳、补贴与寓用的。
9、泄串或认取公司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行贿受贿或其他不轨行为
而使公司的声誉形象、经济蒙受损失-
10、滥用职权贪污盗窃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给公司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11、未经公司方面同意,从事与公司相关业务或上班时间经营私人业务办理雅职事务-
1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过处理程序,而无显著改善的,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43、被依法所究刑事责任的-
14、忆方品行、健康、技能等情况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或通过调岗仍未能胜任工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用工单位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酝退,甲
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串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停工蔽新期内的,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天失劳动
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