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征收增值税
化肥征收增值税 2016-08-14 浏览;分享人: 莫琳需手机版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 11
日印发《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
2016 年9月1 日起 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
13%税率征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
应停止执行。
据了解,自 1994 年以来,我国对国内生产流通和进口
的部分化肥品种一直实行免征或者先征后返增值税等优惠
政策。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上述政策的弊端日益显现。
为了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把过量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尽快减下来的要求,顺应形势的发展变化,解决政策执行中
出现的问题,有必要适时停止执行化肥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化肥价格处于相
对低位,市场供应充足、竞争充分,为化肥增值税优惠政策
的调整提供了有利契机。同时,国家对有机肥仍然在生产流
通全环节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利于鼓励有机肥的生产和
使用,优化用肥结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此外,由于国
家设有农资综合补贴并动态调整等制度安排,即使化肥价格
出现一些波动,调整化肥增值税优惠政策对正常的农业生产
和农民增收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化肥作为重要支农物资,对化肥增值税恢复征收的消息
收到广泛关注,恢复征收化肥增值税、放开化肥出口、取消
与化肥生产相关的优惠政策等正在研究制定中。预计执行时
间在 9 月份开始。
从去年就开始引起了广泛重视的化肥增值税恢复征收
的消息,近几日便将揭开这底,据称所有化肥将统一恢复征
收,最终开始执行时间可能在9 月份。目前来看该政策对氮、
磷和复合肥的影响应不会很大,但是对钾肥的影响暂难说,
也许会有较大影响。具体细节还要届时看政府文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在 2016 世界钾盐钊
肥大会上透露,当前化肥供需形势发生改变,化肥作为重要
支农物资也将由特殊商品向一般商品转变,恢复征收化肥增
值税、放开化肥出口、取消与化肥生产相关的优惠政策等正
在研究制定中,化肥作为正常商品参与市场竞争的时间不会
太短。
针对化肥关税调整、恢复征收增值税以及取消各项优惠
等政策何时出台, 这位负责人表示, 现在行业内有各种传闻,
但都不能作为依据。按照规则,一项政策出台之前,至少要
有 21 天公示期,要充分征求行业意见和建议。国家发改委
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这些政策,化肥进出口关税和化肥生产优
惠等政策迈向市场化的进程将越来越快,“政策之靴”落地
时间也将提速。化肥作为正常商品,参与市场竞争的时间不
会大短。
时隔一年多,化肥增值税优惠取消的传言再次复燃,最
新了解到正式文件或将在近日便出台,9 月 1 日开始执行的
可能性较大。钾肥是否会后延执行,有没有特殊抵扣项等细
节,只能等待文件的正式出台,但据称将“统一”。增值税
为售价的 13%或 17%,化肥之前的增值税是 13%,而实际征收
中存在进项抵扣的规定,所以具体计算式多采取“增值税
=(销项税-进项税)#13%”。假设出厂价格为含税价,生产该
肥种的完全成本也含税,这样算出来的会是最低额度的增值
税, 而成本皆不含税的话, 增值税达到最大值, 即售价的 13%。
那么,从当前行业利润不变的前提出发,简单分析一下此项
政策对于化肥市场到底会有什么影响。
尿素。以山东及其周边地区为例,传统无烟煤工艺的尿
素的完全成本在 1600 元(吨价,下同) 左右,而当前实际出
厂价低端已在 1550 元左右,低于一般成本线,所以这里不
存在“增值”的问题。但是航天炉粉煤气化工艺尿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