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壁线路合伙人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发市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和乙方在 省 市展开合作,凭借乙方在当地城市丰富的营销经验以及当地的资源与乙方合作,针对甲方所开展执行戈壁旅行项目展开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推广、活动营销等多方面渠道。
乙方代理的业务是:主要业务为销售甲方所打造的针对戈壁线路,以及甲方所打造的影响力活动及营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目前甲方所推出的独家线路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代理的产品为甲方拥有的品牌:商标旗下的所有活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戈壁线路推广大型活动等。
2.乙方在按协议支付业务保证金后,有权在其独家代理的授权区域内开展业务或受权的区域内经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地区代理权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的客户对象必须是处于甲方所授权其代理的区域。如果是企业客户,那么以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注册地为判断标准;如果是个人客户,则以客户身份证或暂住证上的地址为准。
4.乙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乙方与协议外的第三方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法律责任,都与甲方无关。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合作城市的培训、产品营销方案、线路设计、文案设计支持等内容;
2.甲方保证乙方为签约地区地区甲方产品地区独家代理商。并向乙方发放相关授权代理经营的授权证书。
3.甲方为乙方开展的城市业务进行员工培训服务。广告促销,公关策划指导。除此以外的服务支持,如印刷、报价、门头牌匾等等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权过问。
4.甲方负责合作所需的品牌支持,师资培训支持,会计协助支持,法律顾问协助支持。
5.甲方与协议外的第三方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法律责任,都与乙方无关。
三、 结算和收费
(一)乙方支付合作保证金,则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1.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需交代理业务 元( 元人民币)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或现金支付给甲方。
甲方对公账户:
开户行:
账号:
甲方对私账户:
账号:
同时在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管理培训费 元( 元整)
(二)日常业务分成
月度销售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按销售总金额的30%分红。
月度销售额在10-20万(含20万),按销售总金额的35%分红。
月度销售额20万以上,按销售总金额的40%分红。
在此基础上进行累计叠加,单个季度营业额大于60万,额外奖励2万。
全年销售业绩够180万,累计额外奖励5万。
(三)大型活动分成
双方打造的大型全国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等活动,具体以补充协议为主。
四、商业秘密:
(一)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二),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二) 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协议其他方的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其他一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三)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然负有本条下的保密义务。
五、不可抗力:
(一)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告其他一方,并实施积极补救措施,尽量减少客户损失,在十个工作日内须提供遭受不可抗力的证明。
(二) 本协议所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