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联络员会议召开
为贯彻新《食品安全法》,落实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推进食品安全重点工作,2015年7月1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联络员会议。受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毕井泉同志委托,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王明珠、滕佳材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通报了上半年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研究了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编制、食品安全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和清理、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工作,对下一步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讨论。
会议指出,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和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在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防范风险隐患、完善法规制度、严打违法犯罪、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推动食品安全法出台、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等方面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形成了合力。
会议强调,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对食品安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