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生产管理,实现公司二级机构〈生产车
间、项目部) 的生产、施工等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系
统化管理,使公司的生产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现制定
以下生产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项目部认真执行。
1. 每周一下午 5 点各车间主任及技术部质检部到生产部开生
产例会,一次不请假不到会者罚款 15 元。
2. 车间要坚持班前会,发现一次不开,罚款 5 元。车间主任
外出,需要告知生产部,以便安排和处理紧急事情。
3. 生产部所安排的工作,要认真执行,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
没有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的一次罚款 50 元。
4. 外加工等零活、私活,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生产部安排,
赁生产部生产通知单加工、结算。否则,每发现一次,除罚
车间主任 50一100 元外,视加工消耗情况另行结算。
5. 由于构件因生产过程中出现错误,往返运费由生产车间负
担,公司不负担费用。
6. 由于构件因生产过程以外而引起的构件尺寸出错,质检部
鉴定后,由相应的部门承担往返运费,公司不承担费用。
7. 车间文明生产: 构件原材料要堆放有序,构件成品、半成
曲、气瓶、空瓶、重瓶应分区分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