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栋 单元 层 号地下停车位,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真实清楚,拥有完全所有权,签订本合同配偶或产权共有人完全知情并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该车位经乙方实地验看,明确表示按照该车位的现状承租。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月为 元,(大写: ),付款方式 个月付一次,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五、在合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退租。期满后本合同终止。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违约责任:1、甲方不得无故收回车位(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收回,以乙方所交而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