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保密协议
协议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表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_
email:
接受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email:
接受方理解表露方已经或即将表露有关 的次
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表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表
露方的“产权资料”。
1. 对表露方表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
料;
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
任何第三方;
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表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
得利用该产权资料;
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
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和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
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
似。
2., 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表露方同意上述
条款不适用于表露后 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
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
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表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
热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
由第三方正当表露给他的资料;
未使用表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
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公道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表露
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表露资
3.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表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
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
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表露方。假如该产权资料属于不
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
或删除之。
4.。 接受方理解本协议。
并不要求表露任何产权资料;
并不需要表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 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 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
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表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
管、富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昭
示或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