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场所,管理员和学生都要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借阅,礼貌待人,互相监督,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共同创造一个舒适和谐的借阅环境。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周一至周五对所有班级全天开放。
二、学生进入阅览室,除笔和笔记本外,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
三、学生进入阅览室后,应坐在座位上阅览,讲文明、讲公德、讲卫生,服从管理员安排,自觉遵守规定。
四、阅览时保持安静。请勿在阅览室大声聊天、喧哗。违犯此条规定经劝阻无效者,予以清除出场。
五、学生要爱护阅览室内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污损及私自携带室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损坏报刊者,照价赔偿。
六、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室内吃零食、喝饮料,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严禁吸烟。若发现以上行为者,管理员有权予以清除出场。
七、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读者要爱护阅览室内的公共设施,禁止对室内桌椅、门窗等公共设施进行刻划等损坏行为;不允许用物品抢占阅览席位。凡抢占阅览席位的物品管理员有权没收,若有丢失,本室概不负责。
六、阅览后,报刊必须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阅览室内陈列的书刊仅供读者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更不得擅自携带出室外。
仪征市青山中心学校
书刊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图书报刊资料是集体财产,读者借阅后,应加以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失和遗失等情况,特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损坏赔偿:
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5、故意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