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质量控制规程
1目的
为了便于进行产品的质量控制,保证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符合工艺、
生产等技术文件要求。
2范围
产品堆组件的加工及成品的检验
3要求
3.1 所有加工过程及检验人员在执行工序质量控制和验收产品时,都应遵守此规
定。
3.2 监督生产现场使用的检验或试验工量具和设备,有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工
具和设备本身及周围生产环境符合文明生产要求。
3.3 监督检查生产工人是否遵守与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遵守工艺纪
律,对不遵守规章制度和不遵守工艺纪律的人员要进行教育,必要时,应向领导
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3.4 检验人员本身要按规定要求,正确,完整、清楚地填写有关记录和表格-
4. 采购产品的验证
4.1 对采购的产品可以有如下几种验证方式;
熙由质检员进行进货验证;
b) 由顾客在本公司现场实施验证
c) 由本公司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
d 由顾客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
对后两种情况,供应部门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
4.2 验证活动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在相应的检验规程中规定不同的验证方式。
5工序检验控制程序:
每道工序开工前:
5.1 检查本工序使用的图纸,工艺过程卡片等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5.2 检查工装,加工设备及生产工人使用的检测器具是否完好,是否有合格证并
在有效期内。
5.3 检查原材料〈包括毛坯) 或上道工序 〈包括转来的半成品) 是否合格,材质
是否与要求相符。
5.4 检查本工序曾出现的质量问题的纠正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实。
5.5 检查工艺过程卡片及其它记录的填写质量,发现填写不完整,不清楚,不淮
确的地方,应要求有关人员填写完善,否则,可拒绝检验产品。
5.6 监督并参加三检,并做好各种原始记录。
6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6.1 复查产品图纸,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有关更改是否已得到
贯彻。
6.2 检查用来证明全部工序已完成的所有生产,检验记录是否有效。
63 对重要工序应检查该工序控制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清楚,完整、正确。
6.4 核对工艺路线等技术文件的产品数量与实际提检的数量是否一致, 不一致时,
应要求车问查清并改正-
6.5 依据产品图纸,工艺文件等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
6.6 检查出的不合格零件,应妥善隔离保存,并按有关要求办理。
附表: 提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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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首件产品三检制度
1目的
预防产品成批超养、 返修、报废、保证每批产品的质量都符合规定的技术
要求。
2.适用范围
产品及产品零组件,工装等在加工制造过程中所有的工序首件产品
3.要求
3.1 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工序首件产品“三检”(工人自检、班组长复检、检验
员检验)。
3.1.1 有批准的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含标准样件)
3.1.2 符合工艺规程规定的合格器材。
3.1.3 符合工艺规程规定的并经检定合格的工、夹、基模具和测试设备、加工设
备。
3.1.4“工艺过程卡片”““产品提检单”等指令性文件填写正确、完整-
3.1.5 此工序曾发生过的质量问题的纠正措施已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