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甲 让
地 地: 邮编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职务;
乙 庆
性 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
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风
林合同 终止。
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 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广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保证
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
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
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己方自行安排。
第四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体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
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伍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
育和培训。
劳动报酬
第七条“时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
第八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以尼币形式足额支付乙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 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次 元-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 2 款规定的,按《劳动法》 第 44条
支付工资报栈。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
元。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
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
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中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 甲方为乙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 乙方应遵守四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亲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
和工作规范,爱护四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
能。
第十六条 。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展行的,经甲乙双方协
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杯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细遇,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所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中病或非因工人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双方不能依据木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源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
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 3 年的;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玫失
劳动能力的,按 办理,不得依亏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
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四方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柄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在本合同期请前 。 天向对方表示续
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国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各或四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本合同终止。
经济补偿与几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从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
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栈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栈 25%%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醋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需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
于低于部分 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应根据乙方在转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
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