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唐城小区 号楼 单元 室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月租金 元/月, 交付一次。
三、每次房租提前 天支付。
四、约定事宜
1、乙方入住时,应注意安全。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电、燃气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以及室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押金不退;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漏气等,否则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费用,否则视为违约,须缴纳20%违约金。
4、乙方应遵守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燃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须缴保证金 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燃气、光纤和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屋内设施无损坏,且卫生干净,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应保证该房无产权纠纷。
6、双方无过错,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须缴纳20%违约金。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