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 方:
乙 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2014年3月31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一》,约定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作为甲方委托的具体案件代理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由于甲方需依据上述《委托代理合同》向乙方披露其经营信息、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信息并提供相关资料;
因此,甲、乙双方特此订立如下保密协议:
1、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包括乙方为完成上述“合同”和“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所接触、获知的任何保密信息和相关资料。此外,无论以何种方式披露,且无论是否标明其为秘密,只要系由甲方披露且不为公众所知的,而其按照一般理解被认为是秘密的,或是有关甲方的特定的信息,均属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但本协议第5条所列各项情形除外。
2、乙方之保密及限制使用义务
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且承诺此项保密义务及于其雇员、代理或其他关系人。乙方有义务将该等秘密视为等同于乙方自己的秘密并加以保护。除为本协议所指的委托服务合作之目的,乙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自己使用商业秘密所包涵的信息。
3、对披露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