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乙方(员 工): ,身份证号: ,电话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用工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项目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调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每月基本工资 元,若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进行了调整的,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以调整后的最低工资为准。
(二)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工伤或者非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切实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六、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