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一、法定的免税项目
《一)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工 农业生产者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解释】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
的仍然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
3. 包括,制种、“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音禽饲养-
《二) 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 古旧图书,
《四)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自2016 年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
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教学用曲, 兔征进口关税
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
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五)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动产) 。
【解释】物品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