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公司(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石家庄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 (以下称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已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
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 。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工作任务
乙方职位是 ,向 报告。
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12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8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乙方每天至少不间断休息12小时。
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