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一
所有制性质:
地 址: -
乙方〈劳动者) 姓名: -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
地 址: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
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 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款确定。
(一)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月 日至
年月日止; 其中部练期 (培训期、见习期) 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试用期从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 需要,在岗位〈工种) 工作,完成该岗位〈工
种) 所承担的各项工作的内容。
三、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 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 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
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达到
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判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
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一)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
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
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 单位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玫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补助费 《经济补偿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四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过,因病死亡的交大费、一次性抚信
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