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劳务用工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
2、负责对乙方工人的入场教育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考核。
3、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乙方人员冒险作业,负责承担因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
5、甲方有权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完毕,同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7、在劳务用工期间,劳务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时为劳务人员发放工资。有义务接受用工单位定期审查。
2、负责向甲方提供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的健康劳动者,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健康凭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负责对其工人进行入场教育和安全知识考试。
4、负责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甲方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和野蛮操作。
5、乙方应对其工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或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岗前安全指导个教育工作。
6、乙方应保证其工人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7、负责承担因务工人员自身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如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处理事故,但工伤程序由乙方按国家政策规定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