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X为公司名称)
非生产日常修缮维护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KPZJ-2016-X001
发包人:XXXXXXX
承包人:XXXXXXX
签订时间:2016年01月
签订地点:XXX省XX市XX县
合 同 书
发包人(甲方全称): XXXXXXXXXXXXXX
承包人(乙方全称): XXXXXXXXXX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XXX有限公司非生产日常修缮维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范围
XXXXX有限公司办公楼、小车库等所有门、窗、锁、玻璃、照明、上下水、暖气、电器设备设施、地面给排水系统公用设施的修缮维护,甲方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会场布置、办公家具搬移,室内外条幅和其他宣传设施的安装以及甲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单项材料费用超过2000元的,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另行结算。
二、修缮维护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
三、修缮维护要求:
1、甲方对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