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造型协议书
聘 用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 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聘请乙方为 活动担任 化妆造型 工作。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聘用时间:
1、本协议甲方聘用乙方的协议时间为:从活动当日起,活动当日结束、物品交接工作完成止。
2、在上述聘用时间内,乙方需专职从事本剧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效的服务,在活动尚未结束前,不能提前离开,否则视为违约;
受聘日期: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二、酬金发放标准和有关内容:
1、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完全履行义务,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酬金。双方协定,酬金的发放按以下方法标准如下:
1)乙方以全包的形式计算酬金(包括所有人员人)。自活动当日起,到活动结束结束,在乙方工作结束最后一天,乙方为甲方提供有效发票,甲方结清全部酬金。全部支付乙方总计人民币 整(¥)元人民币。。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保证活动的顺利完成;
2、甲方有权要求改妆,更改活动地点、等;
3、乙方为甲方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如假睫毛,化妆,盘发)但不再支付额外费用,全部化妆品的损耗包含在劳务费中;
四、违约责任
1、协议已签订,但甲方不能投入工作而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劳务费作为违约金。
2、协议已签订,双方均已投入工作,甲方中途不能继续履行,甲方需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110%支付违约金,未支付部分酬金,甲方不再支付。
3、协议已签订,双方均已投入工作,乙方中途不能继续履行,乙方自动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