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以下两方当事人在北京签订:
甲方(委托人):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乙方(受托人):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在北交所场内受让 持有的 的产权或 %的股权的经纪机构,按照北交所的场内交易规则为甲方提供场内经纪服务。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指定其驻北交所办理经纪业务的执业经纪人 (证号: )负责办理甲方委托的收购上述产权或股权的产权交易事项。
具体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以下经纪业务提供经纪服务:
向甲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的咨询服务;
代为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
协助甲方起草产权受让中必要的文件;
代为向北交所递交相关产权交易材料和转达北交所的函件、通知等;
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