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范报销工作,维护公司利益,降低公司成本,增加盈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费用报销工作。
第二章 费用报销程序
第三条经办人员在报销单据背后签名后,填写“费用报销单”,在“报销人”处签名,并将发票单据整齐粘贴于费用报销单之后,报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四条财务部出纳审核费用报销单所填数据与其附件发票单据的数据是否相符,所填单据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第五条出纳须将费用报销单及有关附件按审批权限报公司相关领导人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六条出纳取得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完毕的费用报销单后履行支付手续,由收款人签名,出纳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印章。
第七条所有报销均须取得正式发票、单据,并有经办人签名。
第三章 各类费用报销办法
第八条办公用品采购费用报销。
(1)各部门若需购买办公用品,每月初须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交由行政部汇总后统一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填写“采购/工程承包确认单”,经行政部经理签字并呈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2)临时急需零星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零星物品申购单”向行政部申请,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由行政专员临时购买。
(3)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购买办公用品,否则不予报销。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所需物品采购费用报销。
(1)工程管理部使用的工具、用具及维修用品必须按月预算,统一申请。
(2)临时急需维修用品,须填写零星物品申购单向公司主管副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购买,并应及时将该笔报销单据报送财务部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条所有采购/工程承包确认单均由各部门在填写完所购物品清单后交财务部出纳,由出纳统一填写并编号,要求所填内容、金额必须齐全。
第十一条所有购买的办公用品及维修用品报销时必须附清单于发票后,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市内交通费报销。
(1)外出办事非紧急情况不得搭乘出租车,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先须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2)报销时,报销人必须在出租车发票背面注明年、月、日,由___处到___处办理___事情,并签名。
第十三条通信费用报销。
(1)公司经理级及以上人员手机费用按元/月标准报销,超过部分自理,如实际费用不足报销标准,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2)主管级员工按元/月标准报销,超过部分自理,如实际费用不足报销标准,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3)其余员工一律不得报销通信费。特殊情况需报销者,须由当事人所在部门经理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报销人员报销该费用的必要性,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从审批当月开始按审批标准执行。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①用其他月份的原始凭证代替当月凭证报销的。
②擅自修改原始凭证的。
③原始凭证的客户名称与规定不相符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及说明。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生效。
七、出纳作业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财务制度,加强出纳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三条为便于零星现金支付,可设零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零用金由出纳管理。
第四条零用款项的支付由零用金保管员凭支付证明单付款,对于此项支付证明单是否符合规定,零用金保管员应负责审核。
第五条零用金的拨补应由零用金保管员填“零用金补充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连同所有支出凭证并呈会计部门请款。
第六条除零用金外,本公司一切支付,由会计部门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支出传票,办理审核后呈主管及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七条出纳人员根据会计部门编制、经总经理核准的支出传票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
第八条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部门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与领款人的印章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确认后再支付。
第九条凡一次支付未超过元者可由零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开抬头画线支票支付。
第十条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企业,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由本公司人员代领,需经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本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妥善的传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以拒绝。
第十二条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加盖领款人印章。
第十三条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1)原始凭证的审核:
①内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单位签章证明及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②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经办单位填具“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③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2)会计凭证的核准:
①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开具传票。
②会计部门开具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务法规及公司规定的手续。
③传票经主管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转出纳办理支付。
第十四条本公司各项支出付款日期的规定:
(1)采购物品的付款:每月日付款一次(节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后于付款日前五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2)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3)薪酬付款:
①管理人员于每月日付款。
②员工分日和日两次付款。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转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