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等地共 亩(详见下表),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甲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乙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土地共 亩(详见下表),互换给甲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乙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报发包方备案,可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双方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6、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双方可协商约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下: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