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门店管理规定
第一条:用餐
①、用餐时间按照规定时间执行。
②、分批安排,轮流用餐,原则规定岗位留守50%的人员。
③、用餐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④、不允许在营业区用餐。
第二条:卫生
①营业场所柜台、灯箱片、玻璃幕墙、销售工具以及各种设备仪器等必须保持清洁,无灰尘,手印、水等。
②店堂柜台内无障碍物阻挡顾客的视线。
③店堂内灯光灯箱明亮,无损坏。
④店堂卫生每日要清洁,每一周要彻底清洁店堂一次。
⑤店堂卫生工具应该整齐放于暗处。
第三条:日常行为规范
① 按规定时间出勤,上下班都必须打卡考勤。
② 上班要提前十分钟到岗位并换好工作衣,佩戴好工号牌,整理好仪容仪表。
③ 上岗时要保持良好的形象,站姿标准。不得趴柜、靠柜,不允许手拄柜台或者插在口袋内,不允许背对顾客。
④ 上岗后要精神集中,举止文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工作,不允许在柜台内聚集聊天。
⑤ 员工上岗后要定岗定位,不允许溜达,串岗脱岗,不允许在柜台内化装、照镜子、吃东西、抽烟,不允许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⑥ 营业时间柜台内的钥匙存放在固定的位置,不能乱放乱丢。
⑦ 用餐后要在规定地点整理好仪容仪表并补装上岗。
⑧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