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新
合
同
详
本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 租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租费单价等。
租赁设备起运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所租设备的技术状况及备
品、附件等进行检查,填写机械设备交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作为合同附件保存,以备计费和退租时核查。
第二条: 所租设备只限于 工程项目使用,
租用地点为 ,乙方不的将设备擅自转移或转
租。
第三条: 预定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年 月 日上。
第四条: 租费日期自设备之起运日至合同终止之日。设备租
费以租用期间的日历天数或完成的实际工作数量计算。双方议定
的租费单价为 。租赁期届满后,一次性结清。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_ 年 月 日前,甲方将机械整备好,达到完
好标准,由租赁双方共同验收、起运并开始计费。设备的进场运
输由甲方组织实施,乙方积极配合; 设备的退场运输由乙方组织
实施,甲方积极配合。往返运费所需现金由项目垫付,转到机械
租赁站,往返运输费用最终由公司承担。押运由承运方负责。机
械到达乙方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2. 租赁期内机械设备的大修、项修和三保由甲方负责,并承
担费用,停机修理期间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