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所得税汇算纳税申报
鉴证报告附注
企业基本情况
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是于 年 月 日经成都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 ,住所:成都市 号,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
税务登记证号: 。
二、企业基本的税收政策
主要税(费)项目及税(费)率
税(费)项目
计税依据
税(费)率
营业税
营业额
5%
增值税
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
7%
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
3%
地方教育费用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
1%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
25%
主要的税收优惠
优惠项目
国家文件依据
具体优惠政策规定
税务机关批准文号
无
无
无
无
三、企业主要的会计政策
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配套规定。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会计年度内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发生当月月初外汇价折合本位币入账,年末将外币账户余额按年末外汇市场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进行调整,调整后记账本位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列入汇兑损益。
6、坏账核算方法:
(1)坏账的确认标准
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
(2)坏账损失核算方法
本公司直接转销法。
7、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
本单位存货分为开发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
8、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计价:按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其他设备等。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
9、收入确认方法:
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的方法确认。
10、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
四、会计利润的审核
1、销售收入的审核
(1)、关于一期项目销售收入的审核
一期项目已于2007年完工,总可售面积 平方米,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的计税成本 元,单位计税成本 元。一期项目已经签订销售合同面积 平方米,销售金额 元,一期账面累计结转收入 元,少结转收入 元。
(2)、关于二期项目销售收入的审核
二期项目包括两个组团(其中二期一组团已于2008年完工,二期二组团已于2010年完工)已于2010年全部完工,总可售面积 平方米,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的计税成本 元,单位计税成本 元。二期项目已经签订销售合同面积 平方米,销售金额 元,二期项目账面累计结转收入 元,少结转收入 元。
经审核,上述少结转收入合计 元,确认销售收入总额为 元。
2、销售成本的审核
(1)、关于一期项目销售成本的审核
一期项目已于2007年完工,总可售面积 平方米,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的计税成本 元,单位计税成本 元。一期项目已经签订销售合同面积 平方米,应结转成本 元,一期账面累计结转成本 元,少结转成本 元。
(2)、关于二期项目销售成本的审核
二期项目包括两个组团(其中二期一组团已于2008年完工,二期二组团已于2010年完工)已于2010年全部完工,总可售面积 平方米,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的计税成本 元,单位计税成本 元。二期项目已经签订销售合同面积 平方米,应结转成本 元,二期项目账面累计结转成本 元,少结转成本 元。
经审核,上述少结转成本合计 元,确认销售成本总额为 元。
3、利润总额的审核
贵公司本纳税年度账面利润总额 元,经上述审核,确认利润总额为 (账面利润)+ (收入调整)- (成本调整)= 元。
五、纳税调整事项说明
1、纳税调整增加事项的审核
①、职工福利费支出的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HYPERLINK "http://www.ctaxnews.com.cn/www/detail/opzcdetail.jsp?docid=1349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HYPERLINK "http://www.ctaxnews.com.cn/www/detail/opzcdetail.jsp?docid=13499" 国税函[2009]98号)四、关于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
贵公司本年度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福利费支出 , 故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 元。
eq \o\ac(○,2)、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HYPERLINK "http://www.ctaxnews.com.cn/www/detail/opzcdetail.jsp?docid=1349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HYPERLINK "http://www.ctaxnews.com.cn/www/detail/opzcdetail.jsp?docid=13499" 国税函[2009]98号)五、关于以前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余额的处理对于在200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新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有余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贵公司本年度在“管理费用”中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元;故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 元。
eq \o\ac(○,3)、业务招待费支出的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贵公司本年度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招待费 元,按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0%的比例计算可税前扣除的限额为 ×60%= 元;本纳税年度销售(营业)收入 元,按销售(营业)收入5‰的比例计算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为 ×0.5%= 元,取其低者为允许税前扣除的税收金额元,超标 - = 元,贵公司自报纳税调整增加0.00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 元。
eq \o\ac(○,4)、捐赠支出的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