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乐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激发同学们的音乐热情,增强社会交往能力,充实课余生活 ,弘扬
学校优秀传统,树立良好的文化氛围,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器乐社团所有成员,必须认真遵守.
第三条”器乐社团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共处”的基本原则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
原则,尊重个人创造力,保障民主权利,保证团员平等、自由、协作、拼捕的环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器乐社团实行主席领导下的班子制度。班子成员包括秘书长、财务部长
以及其他必要的职务。
第五条”器乐社团分为各类乐队 其中包括管乐队、弦乐队、民乐队等等 ) 。 每
个乐队设一名乐队负责人,由主席副主席共同任命。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器乐社团成员有享有平等民主的权利,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的权利.
主席对团员的意见建议应当认真听取 ,并尽快予以回复。
第七条 ”器乐社团成员有参加团费、参加实践活动等义务。团费应当按时交纳 ,
团员还应当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第八条”器乐社团成员能力较强的一部分同学可以担任乐队指挥或者组团的任务
这些同学应当肩负起他们的职责和义务,组织好乐队、活动以及比赛,
第九条 ”器乐社团成员应当珍惜音乐器材,爱护公共设备,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
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同时,应正确行使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并积极协助入门或进阶
的乐手。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条 ”器乐社团主席、副主席负责本社团的日常工作。事务必须安排得当,以
确保社团内部的稳定与良性发展,同时服务于社团向整体搭建更广泛的赛事和场地练
习等等.
第十一条“社团成员须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并接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