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促销员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供销商、促销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促销员,并订立本合同书。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促销员的录用
促销员的条件:
应聘促销的人员必须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谈吐文雅、身体健康、身高在1.55米以上。
应聘人员必须要有累计半年以上的促销经验,必须有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
应聘人员必须有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上岗证等有效证件。
促销员应聘的程序:
应聘人员持有个人简历有业务员安排面试,面试合格后,交纳身份证复印件,有业务员安排试用岗位。
促销员试用期为3天,有业务员考核合格后,签定促销员合同,转为正式促销员:如果不合格,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未通过试用期人员将不予支付工资。
促销员录用后甲方有义务对促销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满足超市需要。
甲方有义务于规定时间内与超市签定协议,以便于促销员办理进店手续,如未及时与超市签定协议造成促销员为办理进店而上岗的后果有甲方承担。
促销员的职责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接待顾客热情、主动、耐心、礼貌、争取最佳服务。
严格执行商品商品物价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