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预警核查要点(方法)
一、销售额及税收负担率
销售额及税收负担率的预警核查应以纳税申报信息为主线,重点围绕企业的销售收入,进项税额及税负率三个方面,通过利用企业发票使用,资金收支,存货变化等信息,从多个角度对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分析。
1、核查掌握企业税负率低的原因
了解掌握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低于预警税负率的原因。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了解,分析排除以下正常情况:(1)季节性因素。企业生产经营受季节变化的影响,本期进入销售淡季,同时开始为销售旺季准备生产,有大量购进,形成购销失衡等;(2)政策性因素。如免税企业、出口企业等;(3)价格性因素。受市场竞争影响,该企业经营的货物价格本期大幅度下降,增值额减少,税负降低;(4)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本期购入大额固定资产等其它特殊情况等。
2、核查企业的销售收入情况
根据预警核查对象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针对可能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用如下特定分析指标:
(1)对企业进行销售毛利率测算。
销售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在仅取得代开票手续费情况下,毛利率与增值税税负会反向增长或出现没有相关性,核查时要结合货币资金流入与销售收入是否匹配,如货币资金流入额大大低于销售收入增加额,还要进一步核查应收款项是否真实,或者是否存在没有发货情况。
(2)虚开发票有一个特征,很少发生其他费用,且开票额上升幅度大于货币资金存量,所以应审查分析企业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其它应付款等科目期末余额是否长期较大,且存在逐期上升趋势,根据掌握的企业销售回款率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其销售欠款率是否正常,若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则说明企业可能有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销售挂账隐瞒收入的嫌疑。
3、核查企业的进项税额情况。
(1)运用库存商品余额与留抵税额配比法
库存商品含税额=期末库存商品余额×17%
核实留抵税额换算的库存商品余额与企业的库存商品余额是否存在较大差异,重点核查只有抵扣凭证,没有进库物品,或只有销货发票,没有出库物品,或货物品名不一致的情况。
(2)恶意取得虚开增值税抵扣凭证的业务,一般情况下,无资金流,或有票无货、票面金额大而实际付款少等,结合日常积累的管理经验,对企业的存货变动和资金支付作相关性逻辑分析。
(3)仓单或提货单容易伪造,对企业现存的仓单或提货单与对应的进项发票核对非常重要,如果有进项发票无仓单或提货单,就有虚受发票的嫌疑;如有进项发票又有仓单或提货单,但无正常资金结算仍然有虚受发票的嫌疑;如一段时间内销售数量大于发出货物的仓单或提货单,就有虚开、代开发票的嫌疑。
二、增值税发票使用开具
1. 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开具金额
(1)核查专用发票当月开具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超过上月专用发票开具金额200%以上的原因;查看企业是否存在偶然得到大合同或订单;同时还需查明企业的物流、资金流、发票流是否相符。
(2)核查企业进项税额的增减情况,发现近期企业进项税额增加明显的,必须进一步核查其进项税额的来源及真实性。
(3)核查企业专用发票开具业务的真实性,核对开出发票上货物名称与进项发票所购货物所列名称是否一致,货物进出及库存数量的货值比例是否合理等。
2. 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开具金额
(1)核查企业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及所开具的红字发票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涉及因全部退货开具红字发票的,则需查明红票和蓝票所列票面信息是否一致;涉及因部分退货或销售折让等开具红字发票的,则需查明红票和蓝票所列明的货物名称是否一致以及所列红票金额有否大于蓝票金额等。
(2)核查企业所开红字发票有否存在冲减蓝字发票开具的收入,以达到隐瞒销